我只是一位小小咖。但我不因此而沉默,有些人一直自稱是沉默的多數,可是沉默不一定代表多數,卻一定代表了,你自己放棄了發聲的權利。
幾個星期前,有一位教授認為「公民不服從」在台灣主張是有疑慮的,他的理由是因為,這是德國基本法規定的權利,但中華民國憲法並沒有明文賦予。
部落格施工中
會陸續的把一些這幾年的文章移過來
希望不要又懶癌發作
請勿拍打可以餵食
Plurk(長滿雜草)
微博(不定期浮出)
吾以銘心,永以明志,欽此——
我只是一位小小咖。但我不因此而沉默,有些人一直自稱是沉默的多數,可是沉默不一定代表多數,卻一定代表了,你自己放棄了發聲的權利。
幾個星期前,有一位教授認為「公民不服從」在台灣主張是有疑慮的,他的理由是因為,這是德國基本法規定的權利,但中華民國憲法並沒有明文賦予。
文章轉載–吳妍華與蔣偉寧的法治笑話(許澤天)
據報導,交通大學校長吳妍華為了沒把學生教育好,向警察道歉,她還說好笑又突兀的是學生又要找警察來保護他們;某立委指佔領國會的學生違法,教育部長蔣偉寧則表示,將鼓勵大學多開法治課程。
在偏差的法治理解下,吳校長對學生的諷刺,和蔣部長所想要鼓勵開的法治課程,都不讓人意外。因為,這兩位教授級的博士,都不太懂法治的意義,是在強調國家權力運作必須受到法的約束。